天津市監獄管理局
罪犯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(副本)
?
〔2021〕津獄刑執字第04號
?
罪犯任瑞慶,男,73歲,漢族,現住天津市武清區,因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、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,現刑期自2019年2月2日起至2023年2月1日止,現在天津市濱海監獄服刑。因患嚴重疾病,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條以及《暫予監外執行規定》(司發通〔2014〕112號)之規定,經本局批準于2021年3月13日起暫予監外執行。
?
?
?
天津市監獄管理局
2021年3月13日